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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容量需要重新标定的原因

更新时间:2024-04-24      浏览次数:1451

热容量需要重新标定的原因


热量计的量热系统中,氧弹、内筒、温度计和搅拌器等都会吸热,而且吸热情况不一样,不能依靠简单的数学计算获得,只能采用已知热值的基准物如苯甲酸来实际标定出量热系统温度每升高1℃时所要吸收的热量,也即标定出仪器的热容量。

热容量的标定作为测量热值的基础参数,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进行重新标定仪器的热容量。

  1:热容量标定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到期应及时进行重新标定。

     2:测定发热量时的内筒水温与热容量标定时的平均内筒水温相差5℃以上时。

     3:量热仪更换量热温度计后。

     4:量热仪更换氧弹的较大部件,如氧弹盖、连接环等。

     5:量热计经过较大的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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