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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16
浏览次数:15根据国家标准GB/T 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及相关规定,制备符合要求的空气干燥煤样需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破碎:使用颚式破碎机或锤式破碎机将煤样破碎至粒度小于0.2mm。
筛分:通过标准试验筛对煤样进行筛分,确保0.1-0.2mm的颗粒占比控制在20%-35%之间。
混合:采用堆锥四分法或二分器法使煤样均匀混合。
干燥:
将煤样置于105-110℃的干燥箱中,在干燥氮气流或空气流中加热至质量恒定(烟煤干燥1.5小时,褐煤和无烟煤干燥2小时)。
达到空气干燥状态的标准:室温下连续干燥1小时后,煤样质量变化不超过0.1%。
保存:干燥后的煤样应装入严密的容器(如带玻璃塞的广口瓶),容器容积的1/2-1/3用于存放煤样,并密封保存。
时间限制:制样后需在7天内完成测定,以防煤样氧化变质。
粒度控制:避免过度研磨,减少小于0.1mm的颗粒数量。
容器要求:使用不吸水、不透气的密闭容器保存煤样。
上述文章仅供参考,详细实验数据遵循国标及实验室准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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